当前,一些热门文艺演出、体育比赛、博物馆和景区景点出现“一票难求”现象,由此引发的“黄牛”倒票问题屡禁不止,人民群众反映强烈。
贵阳市公安机关高度重视,认真贯彻落实部、厅关于打击整治“黄牛”倒票违法犯罪专项工作的决策和部署,组成工作专班开展集中打击整治。聚焦票证管理漏洞、网上抢票乱象、线下倒卖行为,严查“黄牛”票务来源、抢票手段、倒卖渠道、利益链条、违法所得、隐患漏洞等,以实实在在的打击成效,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呼声关切。
2025年11月以来,贵阳市公安局加大整治“黄牛”倒票违法犯罪力度,查处了一批违法倒卖演出门票案件,行政拘留了一批违法人员。
典型案例
案例1
2025年11月,潘某在网上以每张高于官方票价1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价格发布时代少年团购票信息,并在此票价基础上又加价300元至500元后为他人进行代抢门票活动。公安机关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相关规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。
案例2
李某在贵阳常年从事“黄牛”倒票行为,通过大量发展下线人员在购票APP平台人工抢购门票后加价倒卖。2025年11月,李某又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贵阳时代少年团演唱会门票代抢信息,抢票成功后收取购票人代抢佣金。公安机关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相关规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。
案例3
2025年11月,在贵阳某售卖演唱会门票公司上班的黄某为了谋取私利,通过网络以高于官方价100-200元价倒卖贵阳各演唱会门票,被公安机关查获,公安机关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相关规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。
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,倒卖演唱会门票属于倒卖有价票证的行为,依法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 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者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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